开云体育下载app官网:违规向当地七所学校多收气费25万余元、甘肃一燃气公司因不执行政府定价受到处罚!涉民生领域收费合规需保持重视
民生领域收费行为一直以来都是监管重点,而燃气行业一方面本身与社会公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另一方面,学校、养老院等燃气用户本身就具有鲜明的公益属性,其收费问题也因此受到更多关注。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9日,天祝藏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天祝藏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祝县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对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天祝藏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祝民族师范学校)、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二中学、天祝藏族自治县民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五幼儿园、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三幼儿园的天然气使用情况做检查。
经查票据,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二幼儿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18日期间缴纳天然气的费用为3.90元/立方米、2022年01月16日至2022年04月13日期间缴纳天然气的费用为4.50元/立方米、2022年09月13日至2024年03月19日期间缴纳天然气的费用为5.00元/立方米、2024年09月10日至2025年06月17日期间缴纳天然气的费用为4.70元/立方米。天祝藏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祝民族师范学校)2024年10月08日至2025缴纳天然气的费用为3.90元/立方米、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05月23日期间缴纳天然气的费用为4.50元/立方米,2022年06月06日至2023年11月03日期间缴纳天然气的费用为5.00元/立方米,2025年06月17日缴纳天然气的费用为4.70元/立方米。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规定,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中等水准执行。
《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祝县天然气销售价格批复》(武发改收费〔2018〕602号)规定,一、居民天然气价格:继续按2.80元/立方米执行。二(二)、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一、二、三档气价比例为1:1.2:1.5,居民生活用气各档次价格分别为:第一档气价:2.80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3.36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4.20元/立方米。三、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中等水准执行。
《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液化天然气价格管理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21〕152号)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在价格调整前,应当首先向县区发展改革局报告价格调整情况,并提前5日通过公司的官方网站、当地主流媒体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
执法人员于2025年07月25日到天祝藏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调取了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0月15日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备案表,备案表显示:居民用气价格2.96元/m³,备案日期:2021年10月15日,拟调价时间:2021年10月20日。
《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23〕536号)规定,鉴于各县配气价格正在核定中,今冬明春取暖季期间,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城镇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按现行价格执行。
《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24〕423号)规定,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由燃气经营企业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市发展改革委审核气源采购成本并提出调价意见报请市政府批准后,联动金额在联动机制确定范围时,由市发展改革委直接调整居民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后价格由城燃企业负责公开公示不少于10天后执行。居民用气价格实施联动时,各阶梯气价同时同向顺调。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一并实施联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祝县天然气销售价格批复》(武发改收费〔2018〕602号)、《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液化天然气价格管理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21〕152号)的规定和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0月15日在天祝藏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备案表,学校于2018年09月26日至2021年10月19日期间缴纳天然气的费用应为3.08元/立方米。10月19日期间缴纳天然气的费用应为3.08元/立方米。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0月15日在天祝藏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居民用气价格为2.96元/m³之后未再备案天然气销售价格,2021年10月20日起学校缴纳天然气的费用应为3.26元/立方米。
执法人员于2025年08月08日到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全方位检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现场提供了《天祝藏族自治县物价局关于批转天祝县天然气试行价格的通知》(天价发〔2016〕23号)文件、《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液化天然气价格管理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21〕152号)文件及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天祝藏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备案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现场称: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0月15日在天祝藏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天然气销售价格前对学校收取的天然气费用是依据《天祝藏族自治县物价局关于批转天祝县天然气试行价格的通知》(天价发〔2016〕23号)文件以非居民用气价格3.90元/立方米收取;2021年10月15日在天祝藏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天然气销售价格后,于2021年10月20日起对学校收取天然气的费用是依据《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液化天然气价格管理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21〕152号)文件以市场调节价的价格4.50元/立方米、4.70元/立方米、5.00元/立方米收取。
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的问题向该公司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天)市监责改〔2025〕162号,同时向该公司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天)市监限提〔2025〕162号和《询问通知书》(天)市监询通〔2025〕162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在场,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确认。
经调查,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18日共购买天然气3600立方米,购买单价3.90元/立方米,单价超收0.82元/立方米,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多收取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购买天然气的费用2952.00元;
2022年01月16日至2022年04月13日共购买天然气1800立方米,购买单价4.50元/立方米,单价超收1.24元/立方米,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多收取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购买天然气的费用2232.00元;
2022年09月13日至2024年03月19日共购买天然气6900立方米,购买单价5.00元/立方米,单价超收1.74元/立方米,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多收取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购买天然气的费用12006.00元;
天祝藏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祝民族师范学校)2024年10月08日至2025年06月20日共购买天然气2700立方米,购买单价4.70元/立方米,单价超收1.44元/立方米,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多收取天祝藏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祝民族师范学校)购买天然气的费用共计3888.00元。
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二中学2022年10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共购买天然气34300立方米,购买单价5.00元/立方米,单价超收1.74元/立方米,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多收取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二中学购买天然气的费用59682.00元;2024年06月05日至2025年05月15日共购买天然气19000立方米,购买单价4.70元/立方米,单价超收1.44元/立方米,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多收取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二中学购买天然气的费用27360.00元。
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0月19日至2025年05月15日多收取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二中学购买天然气的费天祝藏族自治县民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2022年09月06日至2024年03月01日共购买天然气2250立方米,购买单价5.00元/立方米,单价超收1.74元/立方米,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多收取天祝藏族自治县民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购买天然气的费用3915.00元;2024年05月17日至2025年06月16日共购买天然气2970立方米,购买单价4.70元/立方米,单价超收1.44元/立方米,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多收取天祝藏族自治县民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购买天然气的费用4276.80元。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09月06日至2025年06月16日多收取天祝藏族自治县民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购买天然气的费用共计8191.80元。
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三幼儿园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9月13日共购买天然气600立方米,购买单价3.90元/立方米,单价超收0.82元/立方米,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多收取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三幼儿园购买天然气的费用492.00元;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05月23日共购买天然气1920立方米,购买单价4.50元/立方米,单价超收1.24元/立方米,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多收取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三幼儿园购买天然气的费用2380.80元;2022年06月06日至2023年11月03日共购买天然气8800立方米,购买单价5.00元/立方米,单价超收1.74元/立方米,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多收取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三幼儿园购买天然气的费用15312.00元;2025年06月17日共购买天然气1000立方米,购买单价4.70元/立方米,单价超收1.44元/立方米,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多收取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三幼儿园购买天然气的费用1440.00元。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08月24日至2025年06月17日多收取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三幼儿园购买天然气的费用共计19624.80元。
1.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李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该公司的主体资格及法定代表人李某的身份信息。
2.对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天祝藏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祝民族师范学校)、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二中学、天祝藏族自治县民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五幼儿园、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三幼儿园的《现场笔录》及缴纳天然气费用的票据复印件,证明上述学校购买天然气的数量和缴纳天然气费用的事实。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祝县天然气销售价格批复》(武发改收费〔2018〕602号)、《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液化天然气价格管理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21〕152号)及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0月15日在天祝藏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备案表,证明上述学校于2018年09月26日至2021年10月19日期间缴纳天然气的费用应为3.08元/立方米,证明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在此期间以3.90元/立方米的价格向学校收取天然气费用,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事实。
4.执法人员调取的《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23〕536号)、《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24〕423号)、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0月15日在天祝藏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备案表及对该公司经理助理尚会帮的《询问笔录》,证明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天祝藏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居民用气价格为2.96元/m³之后未再备案天然气销售价格,2021年10月20日起上述学校缴纳天然气的费用应为3.26元/立方米,证明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在此期间以4.50元/立方米、4.70元/立方米、5.00元/立方米的价格向学校收取天然气费用,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事实。
5.对该公司经理助理尚会帮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该公司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确认的事实。
6.该公司退还对上述学校多收取天然气费用的票据复印件,证明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退还多收取的天然气费用,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改正的事实。
(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当事人陈述、申辩的采纳情况及理由;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情况,以及复核、听证过程及意见)我局于2025年10月24日向天祝华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天)市监罚告〔2025〕162号,书面告知该公司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该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行政处罚的内容和依据)鉴于该公司在执法人员送达《责令退款通知书》后按时退款,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的规定,参照《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九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给予从轻行政处罚。
请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银行,地址:,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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